客户须知

交收程序:

请以「金辉证券有限公司」为抬头的支票,在(T+2)日内存入本公司的以下银行帐户:
公司名称: 金辉证券有限公司 (KAM FAI SECURITIES CO., LIMITED)
开户银行: 中国银行(香港) (BANK OF CHINA (HONG KONG))
公司帐号: 012-875-2-019888-0
开户银行: 恒生银行 (HANG SENG BANK)
公司帐号: 280-4-443949

客户请在银行的存款单据上写上自己的姓名及股票帐号,然后传真给本公司,以作核对。
传真 号码:( 852 ) 23813936
注意:所有於下午4时后才收到的传真,会於下一个工作天处理。
股票单据,於股票成交后的1天(T+1)日寄给客户。

买卖事项:

♦客户在发出沽出股票指示前,必须先在本公司存放不少於沽出数目的该只股票。实货股票持有人的名字必须与股票户口持有人的名字相同。若实货股票以代理人姓名登记,则须提供作为实货股票最终受益人的证明。
♦买卖股票时,客户可致电他/她本人的经纪或直接经本公司下盘员发出买卖股票指示,但必须先报上客户姓名及股票帐号。所有买卖股票指示,均有电话录音。
♦有关股票交易上的疑问,客户可致电他/她本人的经纪或直接致电交易董事查询。电话 :( 852 ) 2522 6218
♦客户如要提款,请填妥提款单,签名后传真至本公司。提款只限於存入客户本人的银行帐户内。 本公司不会接受客户要求签发第三者支票。
♦客户如要提取股票或把股票转往其他公司,请填妥本公司交收指示表后,传真至本公司便可。传真号码:( 852 ) 23813936
♦现金及保证金账户户口结余存款均无利息收取